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0-26 14:39 点击量:
各学院、各处室及相关单位:
根据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》,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冀教资函【2017】10号)要求,现将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认定的范围和条件
本校在职教师,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,笔试面试均通过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、现场受理确认材料、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,时间安排如下:
1、注册申请、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:11月6日—11月12日(8:00—20:00)。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 )点击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。
2、现场确认时间:11月13日—11月14日,地点为综合办公楼301人事处。
3、体检时间:11月7日—11月12日,网报后即可体检。
三、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
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由本人下载填写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2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3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4、体检医院(二级及以上医院)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《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》,需双面打印;
5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6、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(内容需手写);
7、申请人聘任岗位证明;
8、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;
9、申请人授课证明一份;
10、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(无白边,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)。
四、有关注意事项
1、网报时间到期,系统将自动关闭,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。
2、网上填报信息时,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,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。
3、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,按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历认证报告、普通话证书、考试合格证、聘任岗位证明、聘任合同、授课证明顺序整理好,不要装订。
4、申请人需填写《河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》,并将交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发至machunxu@yit.edu.cn。
5、有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需求的教师,可按《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》准备相关材料,于现场确认时上交。
燕京理工学院
人 事 处
2017年10月26日